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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省级粮油价格监测点直报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8-08 09:31:1  来源:省粮食局.宏观调控处 )

陕西省粮食局关于启动省级粮油价格监测点

直报系统的通知

陕粮宏调函〔200714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粮食局:

为更好地转变政府职能,满足粮食宏观调控和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准确地提供粮油市场价格和相关信息,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启用省级粮食市场信息监测管理板块的函》(司便函调控〔20079号)精神,省局决定启动省级粮油价格监测点网络直报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粮油市场信息直报工作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粮食市场运行信息和粮食供求关系则更多地由市场价格来表现,传统的统计手段已经不能够完全、快速地反映粮食市场的变化情况,必须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的粮食市场和价格信息监测体系。及时、准确地上报市场信息是监测系统的内在要求,过长的信息报送链条将会影响粮油市场信息反馈速度,进而影响宏观调控时效性。为更好地满足粮食宏观调控和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在国家粮食局的统一安排下,省局决定及时启动省级粮油价格监测点信息直报系统。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高度重视粮食市场信息监测直报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按要求开展信息直报工作。

二、认真启用省级粮油价格监测点网上直报系统

全省47个国家和省级粮油价格监测点自2007813(星期一)起,通过互联网及专用数据交换平台,直接上传价格信息。具体上报方法是:(1)在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www.grainprice.cn:8088,登录国家粮食局网站主页;(2)输入各监测点登录名称和密码,打开相关表项,并输入当期价格数据,点击确定上报(登录名称及密码见附表)。请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时通知各监测点做好直报准备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对价格监测直报工作的领导

当前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部分原有承担粮油市场信息监测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已发生变化,经过调整,全省共设立11个国家粮食局价格信息监测点,36个省粮食局粮油价格信息监测点(具体名单附后)。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价格信息监测工作的领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能认真指导监测单位作好粮油信息的报送工作,对各级监测点实行定人、定点、定时监测,以确保及时掌握全省粮食市场价格动态,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打好基础。各设区市粮食局在做好本市粮食市场信息监测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市场信息监测点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各监测点对市场监测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如遇到困难或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宏观调控处。

联系人:李文锋         电话029-87260354

附件:国家和省级粮油价格信息监测点名单及原始登录信息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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