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开展最低收购价粮食
竞价销售出库专项检查的通知
陕粮监检发[2008]72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粮食局、省粮食批发市场:
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出库专项检查的通知》(国粮检[2008]78号)精神,现将我省开展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出库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范围和对象
自通知下达之日起至2008年底,对陕西省境内承担最低收购价粮食的承储企业、竞买最低收购价粮食企业和省粮食批发市场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最低收购价粮食承储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组织出库,是否存在设置障碍或以各种借口拖延出库进度现象。买卖双方是否按交易细则和合同约定及时交割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2、最低收购价粮食承储企业是否在交易细则规定的有关费用之外,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其他费用。
3、最低收购价粮食承储企业和购买企业统计账务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购粮企业所购粮食是否有“转圈粮”等问题。
4、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过程和企业交易行为是否符合交易规则,是否存在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库点购买本库粮食等违规交易问题。
三、组织实施
对最低收购价粮食承储企业竞价销售出库情况和竞买最低收购价粮食企业交易、交割情况的检查,由各设区市和杨陵区粮食局负责在各自辖区内组织实施。在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和出库期间,省局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按照国家粮食局的要求,最低收购价粮食出库情况的检查于年底前完成。
省粮食批发市场承办的最低收购价粮食交易活动,由省粮食局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四、有关要求
1、省粮食批发市场要随时将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交易情况报告省局。对每一批次(指安排集中竞价销售和网上挂牌销售)竞价销售情况进行分析汇总,重点排查分析销售及购买量前3名的企业交易情况,并将汇总情况于竞价交易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报省粮食局。对超过规定时间未出库的承储企业和有关情况一并分析汇总报送。
2、切实履行粮食流通监管职责。各设区市和杨陵区粮食局要加强领导,在全面摸底并准确掌握本辖区内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质量和动态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建立责任追究制,认真组织好最低收购价粮食出库情况的检查。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接受举报、投诉,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确保本辖区内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顺利进行。
3、各设区市和杨陵区粮食局要定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召开买方、卖方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分析交易、交割、出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省局上报专项检查情况,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最低收购价小麦竞价销售交易细则》和《国家临时存储粮食销售办法》等有关法规可从《中国粮食网》下载。
联系人:吕少军 电话:029-87263485
邮 箱:Xalvshaojun@163.com
附件:最低收购价粮食(小麦)承储库点名单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最低收购价粮食(小麦)承储库点名单
1、陕西西安白家口国储库
2、陕西西安阎良粮站
3、陕西西安阎良北屯粮站
4、陕西宝鸡第六寨国储库
5、陕西宝鸡第六寨国储库虢镇点
6、陕西宝鸡益门堡国家粮食储备库
7、中储粮宝鸡直属库
8、陕西扶风绛帐粮站
9、陕西岐山五丈原省粮食储备库
10、岐山县凤鸣粮站
11、陕西扶风杏林省储库
12、陕西咸阳西郊国储库
13、陕西咸阳西郊国储库477处
14、陕西兴平国储库
15、陕西礼泉国储库
16、泾阳永乐店粮站
17、陕西澄城国储库
18、陕西蒲城国储库荆姚站
19、陕西蒲城国储库党木站
20、陕西富平国家粮食储备库
21、陕西蒲城国家粮食储备库
22、陕西蒲城国家粮食储备库永丰点
23、陕西渭南秦粮一库
24、陕西蒲城县兴镇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25、陕西韩城粮油中转站
26、陕西澄城国储库
27、陕西合阳城关粮食储备库
28、陕西华阴省粮食储备库
29、陕西渭南国储库
30、陕西大荔省粮食储备库
31、中储粮铜川直属库
32、陕西铜川国储库杨树沟点
33、陕西城固国储库
34、陕西城固国储库西乡点
35、陕西汉中北关省粮食储备库
36、陕西勉县省储库
37、中储粮安康直属库
38、中储粮商洛直属库
39、杨凌城关粮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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