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粮食局制定四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为促进市、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汉中市粮食局日前制定并印发了《汉中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纪律》、《汉中市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汉中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忌语》、《汉中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主要文明用语》等四项工作制度。
该局按照“抓制度、抓监督、促规范”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紧扣执法资格、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成效四大环节,开展粮食流通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上半年全市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117户,行政处罚案件63例,其中责令改正48例,警告8例,罚款4例,取消收购资格1例,协助其他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粮食2吨,维护了市场秩序,保障了消费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