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开展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省粮油质量安全,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陕西省粮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2008年12月至2009年元旦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全省粮油产品,主要是米、面、油。检查的对象为省内从事粮油加工、销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粮油产品执行国家粮油质量、卫生标准情况及粮油质量安全状况。整治的内容和重点是:在粮油加工环节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粮油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粮油质量、卫生标准,重点检查是否违规使用添加剂和有害成份超标的问题;在粮油产品批发、零售环节主要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粮油产品及其包装是否符合国家粮油质量、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等情况,重点检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以市(区)为单位组织进行,由粮食部门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点对辖区内粮油加工企业和销售市场粮油产品的质量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检查。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省粮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粮油加工和销售环节粮油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通知》要求,各市粮食、质监、工商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加强协作,确保粮油生产、供应和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剖析原因,查找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坚决防止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任何有质量安全隐患的粮油产品进入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