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
中纪委《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中纪委日前发出《关于印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6月13日省纪委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按照中、省纪委的安排部署,陕西省粮食局党组迅速行动,立即在局系统部署开展学习贯彻落实《规定》的工作。
6月14日,党组书记、局长姚增战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秦克勤同志传达了省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全文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姚增战同志对全局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纪委《规定》工作作出部署,提出三点明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规定》的重大意义,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贯彻落实《规定》的有关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党员干部。二是要认真对照检查,积极稳妥地做好清理纠正工作。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贯彻《规定》任务的完成。
6月15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秦克勤同志主持召开了局属14个企、事业单位纪委书记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关于学习贯彻《规定》精神。会议全文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同志《在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各单位纪委要认真组织学习并深刻领会,做好传达贯彻工作。秦克勤同志对贯彻落实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一是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做学习贯彻《规定》的表率。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规定》的精神实质,知晓《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遵守,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二是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照《规定》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凡是有《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党员干部,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在中央纪委规定的时间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报告。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做好清理纠正工作。凡在《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发布后违反规定的,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定》的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成立学习贯彻《规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制定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措施,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箱,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习宣传、对照检查、清理纠正、统计上报等工作按时完成,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于贯彻执行《规定》不力的,要视情节追究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四是在贯彻落实《规定》过程中,要结合新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机制和体制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和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进一步推进局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粮食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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