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局2008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纪委第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结合我省粮食工作实际,现对陕西省粮食局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8年,陕西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纪委第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查处腐败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动治本抓源头工作,促进我省粮食流通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建设西部强省、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粮食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1、要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的权威。
2、确保粮油市场供应,保持粮油价格基本稳定,是稳定物价的关键,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粮食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维护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这一今年粮食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对国家有关粮食市场调控措施和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违纪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粮价基本稳定。
(二)结合粮食流通工作实际,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要重点加强对夏粮、秋粮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和粮食收购质量标准,依质论价,优质优价;督促企业积极挂牌收购,及时向农民结算售粮款。坚决查处不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拒收限收、压级压价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及时解决群众“卖粮难”等问题,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2、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供应工作的经常性监督检查。要积极开展军供、救灾、退耕还林等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粮食质量的监管力度,严防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严肃查处干扰客户正常交易、设置障碍影响粮食出库或擅自动用中央储备粮油等违规行为。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克扣数量、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油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3、要规范国有粮食企业改制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粮食企业职工下岗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高度重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专项治理。强化对住房、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审计和监督,维护资金安全。规范粮食行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落实纠风责任制,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办好“行风热线”,继续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构建农村“放心粮油”营销网络,加强农户安全储粮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保持查处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要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认真剖析总结粮食系统违规违纪案件的规律特点,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1、以查办发生在粮食系统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2、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案件。
3、严肃查办在国有粮食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
4、严肃查办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5、严肃查办在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购销活动中弄虚作假套取费用补贴、挪用侵吞中央、地方储备粮和临时存储粮粮款、私自倒卖库存粮食非法牟利的案件。
6、继续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粮食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树立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运用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格局,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2、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3)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4)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3、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
4、在粮食系统中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继续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规范机关经营性资产管理,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五)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各级粮食部门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1、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行政管理与服务方式,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2、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等制度,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
3、要完善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
4、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工作,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1、(1)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2)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3)要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4)继续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5)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
2、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厂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储备粮轮换通过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公开进行。
3、围绕粮食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储备粮油轮换、最低收购价粮竞价销售、质量卫生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七)加强国有粮食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1、认真抓好国有粮食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1)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2)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3)不准在粮食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4)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5)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6)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2、完善国有粮食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任中和离任审计。加强对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的监督。发挥职工群众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三、保证措施
(一)坚持改革创新,力求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突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努力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开展工作的新措施新方法。要把中央和省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和粮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在抓特色上下功夫,用创新的方法推动工作的落实。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总体部署,加强工作指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把反腐倡廉建设状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党政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部署、过问、协调和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各级粮食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党委研究、部署、督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开展监督检查,注意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要明确责任,突出重点,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粮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执行纪律的职责,岗位特殊,责任重大。要把自身建设作为一项任务,常抓不懈。
1、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党章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2、要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要求的能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
3、要加强组织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好干部入口关,畅通出口关。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重视、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
4、要加强廉政建设。健全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程序,严格规范执纪行为,做到秉公用权、廉洁执纪,切实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5、要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发扬坚持原则、拼搏进取、淡泊名利、乐于奉献的精神,勤奋工作,恪尽职守。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使我省粮食系统纪检干部成为严格自律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更好的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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