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全省国有粮食企业
1-5月盈亏情况的通报
今年以来,各级粮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精神,一手抓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一手抓经营和扭亏增盈工作,各项财务指标均比上年有所好转。现将全省1-5月份盈亏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1-5月,全省国有粮食企业经营量均比上年增加,全省国有粮食企业累计营业收入1134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223万元,实现毛利7327万元,同比增加3378万元,毛利率6.46%,其中购销企业销售收入103900万元,同比增加21533万元,实现毛利5439万元,同比增加2882万元,毛利率5.23%。全省国有粮食企业盈亏相抵后亏损1274万元,同比减亏9617万元,减幅88.3%,其中购销企业亏损160万元,同比减亏9703万元,减幅98.34%。全省新组建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195个,实现盈利421万元。
全省有5个市(区)的购销企业实现盈利508万元,分别是:延安245万元、安康109万元、榆林87万元、渭南35万元、汉中32万元,其余6市(区)亏损1286万元,分别是: 咸阳566万元、西安322万元、宝鸡210万元、铜川133万元、杨凌区50万元、商洛5万元。在10个亏损大县中,西安有3个县区,共亏损302万元,分别是阎良区139万元、周至89万元、高陵74万元;咸阳有4个县区,共亏损268万元,分别是泾阳91万元、兴平68万元、武功57万元、长武52万元;铜川印台区亏损66万元、宜君41万元;汉中南郑亏损46万元。
尽管1-5月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形势较好,减亏较大,但咸阳、西安两市的亏损仍然很大,影响了全省目标任务的完成,另外,营业费用率仍然较高,全省营业费用率平均18.63%,大多数市(区)营业费用率在20%以上。因此,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亏损的原因,压缩不合理费用支出,要认真落实省粮食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通知》,制定切实可行的扭亏措施,要抓住夏粮收购的有利时机,积极收购,掌握粮源,扩大利润点,确保今年全省扭亏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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