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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夏粮收购统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7-25 15:28:9  来源:省粮食局.宏观调控处 )

陕西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夏粮收购统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粮食局,省直有关单位:

    六月份以来,我省夏粮收购工作已全面展开,据统计,截至72,全省累计收购小麦4.6亿斤,比去年同期增长64.29%。其中:西安市1.7亿斤,宝鸡市0.7亿斤,咸阳市0.8亿斤,渭南市1.3亿斤。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统计工作,全面反映我省夏粮收购实际,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依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统计数字质量。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社会粮食统计职责,切实加强对各类粮食企业执行粮食统计制度的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粮食经营台帐,增强依法统计观念,按照统计制度要求,准确填报各类粮食流通统计报表,确保粮食统计数字全面真实。

二、扩大统计覆盖面。今年我省各类涉粮企业和粮食经纪人入市收购粮食的积极性较高,夏粮收购量比去年明显增大。为了准确掌握这部分入市企业和粮食经纪人夏粮收购情况,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已经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经营企业和粮食经纪人,全部纳入到粮食流通统计范围内。对尚未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但实际收购量达到规定条件的粮食经营企业和粮食经纪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其及时办理粮食收购许可手续,并报送粮食统计报表,对收购量相对较小的企业或粮食经纪人,也要积极协助建立相关台帐,及时纳入到统计范围内,以便全面反映当地夏粮收购进度、收购总量和收购变化情况。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近期要组织一次检查,对辖区内各类粮食收购主体进行排查,对收购不上报统计进度的要及时纠正。

三、切实加强省际间粮食流通统计。据调查,今年夏粮收购开市以来,河南、山西、湖北、宁夏、四川、甘肃等省在我省一些地市设点直接收购或委托当地收购小麦,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省际间的粮食流通统计,及时掌握销往省外粮食数量及流向,同时加强对外省企业来陕购粮数量的统计,要全面掌握小麦外流数量情况,确保粮食流通统计的真实性。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夏粮收购统计工作,进一步扩大粮食流通统计范围,按时完成各项粮食流通统计报表报送任务,真实反映夏粮收购进展情况,密切掌握粮食市场价格走势,随时关注当地夏粮收购市场动态,确保夏粮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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