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粮食局荣获全国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西安市粮食局依法行政工作荣获“全国粮食局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全国首批32家示范单位之一,并确定为“国家粮食局建设粮食依法行政示范联系单位”。近几年来,西安市粮食局在依法行政方面主要呈现五个特点:一是健全机构。按照"四专"(专门机构、专人分管、专业队伍、专项经费)的要求,落实机构和人员,依法明确了粮食行政执法的资格主体,并在各区县成立了粮油联合执法办公室,建立了联合执法制度,为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建立了粮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建立了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粮食依法行政考评奖罚制度。同时,开通七部举报投诉电话,随时接受群众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三是加大执法培训力度。通过参加执法培训、政策学习、组织调研等多种形式,提高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广泛宣传。通过"西安粮食"网站并结合媒体报道、设点宣传、知识竞赛、对粮油经营者进行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严格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坚持行政执法公开、回避等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查处,秉公办理,截至目前,西安市粮食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无一人被投诉,粮食行政执法未出现一例复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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