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的公文稿首页纸的通知
陕粮办函[2008]13号
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使机关公文处理更加科学、规范,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陕西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决定2008年9月 1日启用新的公文稿首页纸。以后不再印制公文稿首页纸,各处室拟稿发文以此次发布的规范格式为标准。新的公文稿首页纸格式在省局网站上有下载链接(http://www.shaanxigrain.gov.cn)。
请机关各处室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公文(信息)处理流程,完善签发程序,提高办文质量。
附件:1、陕西省粮食局公文稿首页纸(局党组发文)
2、陕西省粮食局公文稿首页纸(局发文)
3、陕西省粮食局公文稿首页纸(联合发文)
4、《陕西粮食》编发首页纸
5、《陕西省粮食局办公室信息》编发首页纸
二○○八年九月一日
陕西省粮食局 电话:029-87283368 传真:029-87283368 邮编:710003 邮箱:INF501@163.com 建议IE5.5,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陕ICP备07013116号 2006-2007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陕西省粮油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