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全省2008年度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陕粮办政[2008]11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全省2008年度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陕法治办发[2008]35号),决定从12月上旬开始,进行本年度的县处级以上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现将我局参加此次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在12月上旬至12月中旬这段时间内,局直属各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自行确定一天,组织本单位进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集中统一考试;局机关的考试时间统一定在12月10日下午。
二、考试对象
局机关、局直属各单位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干部。
三、考试内容
考试试卷由局政策法规处统一印制,复习参考用书为全国“五五”普法统一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开卷的方式。
五、具体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五五”普法以及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自觉带头学法用法,主动参加考试考核,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做出表率。
2、各处室、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考试试卷统一于12月20日前报局送政策法规处。
3、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参加考试的局级领导干部的试卷由依法治省办公室统一评阅,并通报考试成绩;其他干部试卷由各省局评阅后将考试成绩单和考试组织情况一并报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按照《通知》要求,此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成绩,除在本单位存档外,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抄送同级人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凡未在统一时间内参加考试的领导干部,要进行补考。
联系电话:87241913 8301(内)
联 系 人:杨照涛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