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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粮食局与工商局联合开展秋粮收购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 2011-11-30 11:49:1  来源: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   访问次数:

宝鸡市粮食局与工商局联合开展秋粮收购监督检查

为切实做好2011年秋粮收购工作,按照省粮食局要求,宝鸡市粮食局与工商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这次检查由市粮食局、工商局联合开展,采取县区全面检查、市上重点抽查、省局巡查的顺序和方式进行。检查的范围和对象为宝鸡市境内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收购主体,包括中央企业、本地国有和民营企业,以及跨区域收购的外地企业。主要检查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认真核查各类粮食收购主体的粮食收购资格。对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视情节暂停或取消其收购资格;对未取得收购资格而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坚决禁止。二是检查粮食经营者的收购活动。对粮食收购主体未执行粮食收购质量标准、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代扣代缴税费等违规行为坚决制止,情节严重的进行处罚;对跨地区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未在收购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停止其收购活动,并视情节暂停或取消其收购资格。三是检查粮食经营者履行报送经营数据等义务的情况。对粮食收购主体未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经营台账保留时间不足3年,以及纳入统计范围但未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立即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或取消其粮食收购资格。

为加强对本次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宝鸡市成立了2011年宝鸡市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发改委副主任、市粮食局局长徐占良任组长,市工商局副局长李仓岐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秋粮收购监督检查的日常工作。市粮食局、工商局要求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密切关注工作动态并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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