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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 2007-09-29 14:11:27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

《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将于101日起施行

记者从928日上午召开的《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728日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将于101日起施行。《条例》共654条。《条例》内容客观、严肃,就行政机关对质量检验机构和质量检验活动的监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据了解,《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对质量检验机构和质量检验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是我省立法实践的新探索,也为我省质量检验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称:《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的施行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国产品质量监督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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