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认真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故
教训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粮产发发[2008]166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粮食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以乳制品为重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8]64号)要求,为认真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粮食行业食品安全工作不出问题,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汲取三鹿婴幼儿奶粉事故教训,高度重视粮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十分重大。各市区粮食局、省直各单位要从最近发生的三鹿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汲取教训,提高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警钟长鸣、未雨绸缪、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二、以加强粮食质量监管为重点,切实做好粮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各市区粮食局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陕西省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监管工作,在粮食流通环节实现对粮食质量安全的全过程监管。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出入库检验等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粮食质量档案,积极开展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抽查、监测,重点加强对政策性用粮的监管,把好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关,确保粮食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防止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要认真做好市场供应工作,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要确保所供应的粮油产品质量安全。要加强对下级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所属的宾馆、酒店、学校、连锁超市、便民粮油店、粮油加工、供应企业、军供站点、职工食堂等作为督查重点,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省局直属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认真做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粮食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所储存、加工、经营、供应的粮油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以及经营、管理的酒店餐厅、学生食堂、职工食堂的饮食安全。
三、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粮食系统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从即日起到10月底,各地、各单位要在本辖区和本单位组织开展一次粮食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对本辖区和所属企业的粮食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和集中整治。要以政策性用粮和成品粮油的质量检查为重点,尤其是要检查粮食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添加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各地、各单位要将检查情况于11月3日前报送省局产业发展处。省局将对各地、各单位就落实通知精神、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开展专项检查等情况进行抽查。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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